觀點丨海上風電迎競價時代
國家能源局近日發布了《關于2018年度風電建設管理有關要求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將推行競爭方式配置風電項目。從2019年起,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增核準的集中式陸上風電項目和海上風電項目應全部通過競爭方式配置和確定上網電價。 《通知》的下發究竟會對行業產生何種影響?其未來發展的方向在哪里?在剛剛落下帷幕的2018年海上風電領袖峰會上,來自業內的專家學者和風電整機制造企業代表就上述問題各抒己見,記者將上述人士觀點進行整理,以饗讀者。
翟恩地:采用大容量機組有利于降本
金風科技總工程師、海上業務單元總經理翟恩地在會上表示,競爭性配置政策將加速風電行業的技術進步。與陸上風電相比,海上風電的建設成本高出很多,我國沿海在風資源、地質表現、海洋氣候等方面都有較大差異,這對工程造價影響較大。而與國外風資源相比,切變系數和風資源湍流在不同地區差別也較大,采用更大容量的機組,其建設成本(包括全場設備吊裝成本、全場基礎造價)以及后續的運維成本等都明顯低于小容量的機組。同時,海上風電受到漁業養殖、通航、軍事等因素影響,海域面積受限,這也要求上馬更大容量的機組。